上海一叶兰医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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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上海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g:50m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20137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专利产品 基药 市场保护 年终返利 无需保证金 有退货机制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 社区/乡镇卫生院 其它
执行标准 | 颗粒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g:50mg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通用名称】尼美舒利颗粒
【商品名称】瑞芝清家医药管理局【主要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:尼美舒利。其化学名称为:N-(4-硝基-2-苯氧基苯基)甲磺酰胺。
【功能主治】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;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,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,痛经,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。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成人,一次0.05~0.1g,每日2次,餐后服用,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,可以增加到一次0.2g,日服2次。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/kg,分2至3次服用。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。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。
【产品规格】1g:50mg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20137【注意亊项】(l)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。(2)有出血性疾病、胃肠道疾病、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。(3)本品通过肾脏排泄,如有肾功能不全,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。(4)在服用本品之后,如出现视力下降,应停止用药,进行眼科检查。
【贮 藏】密封,干燥处保存。
【生产企业】海南中瑞康芝制药有限公司